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6】31号,山东恒泰纺织有限公司(天目山路厂区)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清洁生产审核前公司的主要信息公布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恒泰纺织有限公司(天目山路厂区)
2、法人代表:孙炳伟
3、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天目山路西首,山东省沂水县长江路与天柱山路交汇处西
4、行业类别: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二、主要建设内容
厂区占地面积20.085万m2,建设有织造车间、绒布染整车间、合股纱线染色车间、筒纱染色车间、腈纶纱线染色车间、散纤染色车间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原料及成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设施,主要经营高档篷盖布、绒布类等,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绒类产品200万米、高档篷盖布300万米、纱线染色能力31366.44吨/年、平绒面料染色能力305万米年,年产耐日晒户外用新型生态环保面料1500万米。
公司年生产300天,实行三班制,年生产时间为7200h。
三、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九车间平布定型工序废气、色纱生产定型工序、预烘工序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色纱生产定型工序、预烘工序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5.1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甲醛排放浓度为3.1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经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氨排放速率为0.0092kg/h,硫化氢排放速率为0.005kg/h、臭气浓度1318,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
九车间平布定型工序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4,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01mg/m³,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浓度分别为3.1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为剪毛、刷毛粉尘经车间密闭并配备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恶臭异味。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废水主要为水洗废水和软水站排污水,水洗废水经生化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软水站排污水一起经新厂区废水排放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沂润泽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沂河。
3、固体废物
全厂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下表。
全厂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由专业公司进行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合理布局厂区,选择了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风险防范措施
山东恒泰纺织有限公司(天目山路厂区)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规定,编制了“山东恒泰纺织有限公司(天目山路厂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2月14日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1323-2025-006-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山东恒泰纺织有限公司(天目山路厂区)
联系人:郭新军
联系电话:13854961453
山东恒泰纺织有限公司(天目山路厂区)
2026.04.26